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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可提供的反担保物品:

 

    一般担保公司可接受的反担保物有:有房产证的房产、正在办理房产证的房产、按揭中的房产(已供款过半)、宅基地房产、土地、易变现的动产(包括车辆、机器设备等)、易变现及耐储存的货物、商标及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公司股权、项目收益权、项目经营权、有价证券、银行存单、提货单、存货、收费帐户、应收帐款、已付租金的租赁权、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有实力的第三方法人反担保等。

 


主管:北京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