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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联[2005]957号
中 国 国 际 贸 易 促 进 委 员 会
贸促联[2005]957号
关于同意贵单位为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中方理事单位的函
 
北京市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CABC)是中国与东盟五大对话合作机制之一,由中国贸促会、东盟工商会和东盟各国国家工商会领导人和著名企业界代表组成。该理事会是在我国朱镕基总理和印度尼西亚梅加瓦蒂总统(时任)的共同见证下于1997年宣告成立,是中国贸促会框架下一个非常活跃的多边商务合作机构,组织了一系列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型活动。
  鉴于贵单位在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发展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我们非常高兴聘请贵单位为该理事会的中方理事单位,并聘请贵单位马禄同志担任中方理事职务,望为发展中国—东盟的经贸合作继续不懈努力。
  我们也希望贵单位更多的参与理事会的活动,积极利用理事会这一平台更好的开展与东盟各国的各种经济贸易合作。同时我们也非常愿意听取你们对如何更多地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理事会作用的建议和意见,理事会秘书处将积极开展工作,为理事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


主管:北京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